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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2010年11月02日 14:34:12 来源: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2461

列宁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列宁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三、小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四、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五、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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