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品茶微信wx_400元快餐不限次数二维码_100元4小时不限次数上门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新闻 > 【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普通小学“校歌大汇唱”的通知

【转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普通小学“校歌大汇唱”的通知

2018年05月03日 08:49:49 访问量:623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普通小学“校歌大汇唱”的通知

时间: 2018-05-02  | 来源:本单位 | 点击数:442

                                     甘教体函〔2018〕16 号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厅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4号)和《教育部与甘肃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精神,根据甘肃省2018年学校美育“一节一赛一交流”活动安排,现将全省普通小学“校歌大汇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是学校美育"一节一赛一交流"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

       二、主题

    通过“校歌大汇唱”活动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热情,展示学校精神风貌和办学特色,发扬团结、励志、乐观、奋进的美育功能。

        三、参加对象

    各普通小学

   四、参赛办法

第一阶段:各县(区、市)举办初赛,选拔优秀学校校歌参加各市(州)举办复赛。

第二阶段:各市(州)举办复赛,选拔优秀学校校歌参加省上评审(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市(州)教育局统一寄送演唱视频。

第三阶段: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参演学校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必须要有本单位版权的原创校歌。

        五、时间及地点

    2018年 9 月下旬,在兰州市举办全省现场集中展演。

        六、奖励办法

    本次“校歌大汇唱”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表演奖(含一等奖、二等奖)、优秀指挥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校歌创作奖(含一等奖、二等奖)。(注:所设个人奖项只针对本校师生)

     七、报名要求

   (一)对象和分组。参加对象为普通小学的在籍学生。

   (二)合唱要求。1.本次“校歌大汇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 30 人,指挥 1 人(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曲目,一首必须为本校校歌,另一首曲目自选(要求具有较高艺术性);演出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2.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能 2个文件合成),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单位+节目名称”命名,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3.钢琴伴奏、乐队伴奏、伴奏带均可,自选曲目亦可采用无伴奏合唱形式。

    (三)录制要求。演唱视频采用 MPEG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 10M,分辨率 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

    (四)演唱视频是本次比赛的重要评审依据,参赛学校要高度重视,视频录制参数必须符合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视频一律不予评审。

    (五)本次活动由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办。

    (六)报送要求。6月 10日前,各市(州)教育局统一将甘肃省普通小学“校歌大汇唱”报名表(盖章)、甘肃省小学“校歌大汇唱”汇总表(盖章)、学校校歌曲谱(一式十份)、视频 U盘(一份)邮寄至: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 967号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邮编:730070,电子版发送至 463271****@qq.com。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及电话:吴迪,****;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联系及电话:王剑,186****9427。 

编辑:蒋仕奇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特此声明。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陇ICP备19002522号-1
甘公网安备 62102302000114
联系地址:甘肃省华池县南梁镇街道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