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教体函〔2018〕16 号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厅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4号)和《教育部与甘肃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精神,根据甘肃省2018年学校美育“一节一赛一交流”活动安排,现将全省普通小学“校歌大汇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是学校美育"一节一赛一交流"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
二、主题
通过“校歌大汇唱”活动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热情,展示学校精神风貌和办学特色,发扬团结、励志、乐观、奋进的美育功能。
三、参加对象
各普通小学
四、参赛办法
第一阶段:各县(区、市)举办初赛,选拔优秀学校校歌参加各市(州)举办复赛。
第二阶段:各市(州)举办复赛,选拔优秀学校校歌参加省上评审(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市(州)教育局统一寄送演唱视频。
第三阶段: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参演学校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必须要有本单位版权的原创校歌。
五、时间及地点
2018年 9 月下旬,在兰州市举办全省现场集中展演。
六、奖励办法
本次“校歌大汇唱”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表演奖(含一等奖、二等奖)、优秀指挥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校歌创作奖(含一等奖、二等奖)。(注:所设个人奖项只针对本校师生)
七、报名要求
(一)对象和分组。参加对象为普通小学的在籍学生。
(二)合唱要求。1.本次“校歌大汇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 30 人,指挥 1 人(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曲目,一首必须为本校校歌,另一首曲目自选(要求具有较高艺术性);演出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2.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能 2个文件合成),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单位+节目名称”命名,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3.钢琴伴奏、乐队伴奏、伴奏带均可,自选曲目亦可采用无伴奏合唱形式。
(三)录制要求。演唱视频采用 MPEG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 10M,分辨率 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
(四)演唱视频是本次比赛的重要评审依据,参赛学校要高度重视,视频录制参数必须符合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视频一律不予评审。
(五)本次活动由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办。
(六)报送要求。6月 10日前,各市(州)教育局统一将甘肃省普通小学“校歌大汇唱”报名表(盖章)、甘肃省小学“校歌大汇唱”汇总表(盖章)、学校校歌曲谱(一式十份)、视频 U盘(一份)邮寄至: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 967号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邮编:730070,电子版发送至 463271****@qq.com。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及电话:吴迪,****;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联系及电话:王剑,186****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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