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招办印发了《2013年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今年,我省中专录取将于8月下旬集中在兰州进行,严禁初中在校生报考中专学校。录取时,对于生源充足的省内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只要师资、校舍等硬软件条件允许,可超计划录取。
高中录取结束后,凡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其他各类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允许考生跨县(市、区)报名,考生可选择省内就近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亦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考甘肃省水利水电学校、甘肃省卫生学校的考生,要求一律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体育艺术中专部体、音、美专业,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播音专业及甘肃省艺术设计学校的专业考试由学校单独组织进行。
我省中专录取将于8月下旬集中在兰州进行,录取过程中,如果个别市(州)在录取场所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可将招生计划调到生源较好的市(州)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省内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只要师资、校舍等硬软件条件允许,可超计划录取,但外省省属学校需向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申报。集中录取结束后,各市(州)要进行多次补录,补录工作的时间延迟到11月上旬结束。
省招办强调,未经招生资格审查和公示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进行乱招生、乱收费;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列入教育部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严禁初中在校生报考,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各中专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向中专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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