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学校防汛应急预案
目前已进入汛期,为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渡汛,落实安全责任,尽量减轻事故损失,确保师生生命不受伤害。按照县教育局和南梁乡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书育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教育提供保证,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 防汛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守银
副组长:李林彬 王忠社 高发
成 员: 李 博 韩恒福 刘玉花 刘春萍 尚金霞 吴海涛 杨志柽 高民彦齐 龙 蔺飞利 赵 霞 魏彩霞 马晓霞 张 伟 丁建俊 王明
吕宝华 蔡振宏
三、现场处置机构的设置
现场总指挥:张守银
指挥部成员:李林彬 王忠社 高发
现场指挥部下设①抢险救护组:组长 李博 组员:王国龙 张典军 倪文虎
②秩序维护组:组长 罗海瑞 组员:高民彦 齐龙 蔡振宏张伟 魏彩霞
③后勤保障组:组长 韩恒福 组员:白生军杨勇军 王顺峰
④通讯善后组:组长 高 发 组员:王玉宝 寇 生 丁建俊
⑤事故调查组:组长 张守银 组员:校委会成员
四、现场处置机构的职责
1、现场指挥部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指示,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救灾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协调指挥现场各工作小组的处置行动;
(2)负责现场处置所需装备器材和人力的统一调配使用,迅速组织人员撤离,抢救伤病人员,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
(3)与上级各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处置工作。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2、各工作小组职责:
(1)、抢险救护组:
组 长:李 博
成 员:王国龙 张典军 倪文虎 张永利
职 责:凭借自身知识和能力迅速查明险情,在确保抢救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主动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救治伤病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险情,防止损失扩大;在专业人员到达后积极协助做好现场抢险和伤病人员救护工作。 (2)、秩序维护组:
组 长:罗海瑞
副组长:高民彦
成 员:高民彦 齐 龙 蔡振宏 张 伟
分 工:高民彦负责教学楼一楼秩序;罗海瑞负责教学楼二楼秩序;齐 龙负责教学区第一排平房秩序;蔡振宏负责教学区第二排平房秩序;张伟负责生活区四、五年级秩序,魏彩霞做好人数统计。
职 责:负责做好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及人数统计、现场保护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韩恒福
成 员:白生军 杨勇军 王顺峰
职 责: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器材,协助安排好抢险救援人员和伤病员救护工作。
(4)、通讯协调组:
组 长:高 发
成 员:王玉宝 寇 生 丁建俊
职 责:在险情发生的情况下,负责广播通知各种讯息;事后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学生及家长情绪,做好伤病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人心的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张守银
成 员:校委会成员
职 责:事发时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事发后做好现场和有关证据的保护工作,主动对事件性质、损失情况等进行分析判断,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供现场指挥部参考分析;查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在有关人员或上级调查人员到场的情况下,如实汇报调查初步情况,积极协助配合专业人员或上级调查人员做好调查工作。
五、行动要求:
1、汛情信号发布后,各班学生立即从座位上起立,由上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有序下楼,在教学楼的班主任进班协助,防止学生在门口、楼梯间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件。
2、各班要有顺序地疏散,就近楼梯的班级先下楼,下楼时要靠右行走,不准在楼梯或走廊内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3、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有序,下楼梯时必须行走,在平地上可以有秩序地小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4、学生从教学楼下楼后,以班为单位成4列纵队在操场集中,各班主任立即清点人数,并向统计人员汇报,然后按规定的撤离路线有序撤离。
5、撤离路线:出校门顺街道向北→广场
6、在撤离过程中,全体师生要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统一行动,绝不能让一个人掉队。
六、具体措施
1、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当值周人员、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履行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
2、学校根据暴雨到来时间以及汛情严重程度,做出撤离决定,当听到学校发出的撤离信号后,各包级领导要快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贵重物品迅速撤离。
3、出现险情时,全体师生要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抢险突击队员要快速主动出击,要发扬扶老携幼、团结友爱的精神,绝不能让一个人留下。
4、事故调查组要尽快联系公安、卫生等部门,同时查明事故详细情况,及时报告主管局及当地政府,请求处置办法,请求协助处理。
5、秩序维护组要维护好校园秩序,防止人为混乱,确保救助工作有序进行。
6、领导小组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量减少损失,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7、事故发生后,全体教职工及相关人员要按照分工,坚守工作岗位。凡出现临阵脱逃、失职渎职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列 宁 学 校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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