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华池县南梁镇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2014年,南梁镇以巩固省级文明乡镇创建成果为基础,以创建全国文明村镇为总体目标,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创新载体,强化措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南梁镇投资7.3亿元,启动了南梁红色小镇建设工程。建成农商户197套,建成南、北2个集贸市场,硬化道路10公里,栽植绿化树木4000多株,安装路灯500盏,完成了镇政府、信用社、卫生院等10个机关单位的搬迁新建,同时相继新建了荔园堡村部、文化站、文化广场等设施,完成南梁革命陈列馆、“两点一存”广场等景区工程26个。投资2600多万元,并且先后建成居民点5处115户,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硬化水泥入户道路11.6公里,栽植绿化树木20000多株,垃圾场、垃圾仓(箱)全部配套到位,完善农村清洁用水和排污系统,生态环境良好宜居。南梁镇还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了“文明礼仪进万家”、“星级文明农户”等创评活动和“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敬老模范村创建活动,举办了“知荣辱,树新风”主题演讲比赛、“红色南梁”群众文化展演等群众文化活动。组建了具有当地民俗文化的陕北说书队、民歌民乐等文艺队,编排相应的节目在全镇范围内演出,丰富了干部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编辑 辛荣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