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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学生外出就医规定

2010年11月02日 14:39:39 来源: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2396
学生外出就医规定
1、学生患一般感冒时,由班主任安排1-2位负责任的同学陪同到南梁医院就医(晚上由生活老师陪同),切忌任何教职工对生病学生不闻不问不管或以学校无医务室为由不作为,不安排,过马路请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安全。
2、学生遇突发急病、大病需上医院看病,由班主任或生活教师(住宿生)立即联系其家长,征得家长同意后(紧急情况或一时联系不上家长可先就医后再通知家长)将学生送医院,送医白天由班主任或班主任委托任课老师负责,晚上由对应管理的生活老师负责,特殊紧急情况还可拨打120。送医负责人的其它工作由政教处和教务处主管领导负责协调安排,完成工作后及时返校向政教处报告情况。
3、送医院规定:只能送当地正规医院,严禁送学生到私人诊所就诊。
4、付款:送医院应通知家长尽快到医院缴费看病,若家长一时来不及可由送医老师或生活老师先垫付(科由教师先在学校借支)。
5、垫付的医疗费请生活老师或班主任通知家长及时将钱交给垫付人。
6、确诊有传染病(如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班主任要通知家长接回家治疗(如家里无亲人,上报学校特殊处理)。
7、病情较严重的或病期较长,经常要上医院治疗的,班主任应建议家长接学生休学回家治疗,以免耽误最佳治疗时期。
8、学生住院时,班主任、任课老师和班干部应探视,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温暖。送医人员应给患病学生多一份细心的关爱,做好服务,让学生舒心,让家长放心、安心、省心。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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