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华池县列宁学校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在景文楼前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 维护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道路上,强调宪法的地位、普及宪法的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学宪法 讲宪法 维护宪法”为目的,以知识竞赛等为载体,让师生在活动中学习到切实有效的法律知识,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使宪法至上和法律宣传深入人心。
华池县列宁学校 八(3)王燕燕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八年级三班的王燕燕同学,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学宪法,用宪法,维护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党的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诈同学的钱物,打架斗殴、上网吧等等。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人的一生除了学习科学知识外,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为已经违法犯罪。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帮助他人学习,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国就能逐步发展为文明和谐公正法治的现代化国家。
在此,我呼吁同学们: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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