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品茶微信wx_400元快餐不限次数二维码_100元4小时不限次数上门电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工作 > 华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及相关职责

华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及相关职责

2011年05月10日 09:05:20 来源: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2566
华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华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及相关职责的通知

点击: 50次  发布日期:2011-5-6 9:11:35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华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再次明确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为:
  一、调整后的“华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杜  丰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闫广鹤   县卫生局局长
  王建成   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委  员:王  文   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荣平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媛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渊民   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海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国权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志阳   县农业局副局长
  李进平   县工商局副局长
  董宏伟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魏国筱   县畜牧局副局长
  徐生华   县商务局副局长
  陈占华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毛建柱   县粮食局副局长
  李广清   县林业局副局长
  郭凤翔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  军   县盐务局副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卫生局,高渊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人民政府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3、负责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负责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二)卫生部门职责 
  1、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2、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
  3、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公布; 
  4、负责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
  5、负责食安办日常工作事务的处理;
  6、负责牵头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农业部门职责 
  1、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市场外销售管理;
  2、负责食用农产品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生产经营工具和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             
  3、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
  4、负责协调食用初级农产品加工经营活动,对在商场、超市、有形市场外兼营或收购各种初级食用农产品,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包装并用于销售,或以来料加工形式从事食品加工活动的经营户,直接办理工商登记。初级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商部门配合管理;
  5、负责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6、负责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四)林业部门职责 
  1、负责食用林产品的生产市场外销售监督管理;
  2、负责食用林产品食品相关品监督管理;
  3、初级食用林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由林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商部门配合管理;
4、负责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五)水务部门职责 
  1、负责食用水产品的生产和市场外销售监督管理;
  2、负责食用水产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
  3、初级食用水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由水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商部门配合管理;
  4、负责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六)畜牧部门职责
  1、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种畜禽等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发放;
  2、负责组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及对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编辑:高发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陇ICP备19002522号-1
甘公网安备 62102302000114
联系地址:甘肃省华池县南梁镇街道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