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中学、县直学校(园):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安排,现就做好我系统2012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2012年度考核工作,以《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甘人发[2007]3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2)333号)文件精神为依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局各事业室的所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从2013年1月4日开始至2013年1月11日结束。12日各乡校汇总上报考核结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突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五、考核程序:
首先,由职工个人对其本年度思想、工作进行小结,并进行个人述职;其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直接主管领导,以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等实际表现为依据,对职工全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最后,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其考核等次。
六、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根据量化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定量考核项目由平时考核、年度民主测评、领导评定打分三项组成,每项总分值100分,分别占定量考核的40%、40%、20%。优秀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可按照文件精神适当上浮,但上浮比例最多不超过5%。
根据《华池县乡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办法》,各中学校长、学区主任和县直学校校(园)长年度考核统一由县局根据班子成员考核结果和各乡校教学质量及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确定等次,各乡校确定优良比例时,将这些人员不做计算,上报考核成绩登记表时,将他们的考核分数按实际考核成绩填写,考核等次不定。
附:《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成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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