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乡各学区、中学、县直学校(园):
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公民道德建设,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市文明委决定开展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做好我系统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标准:
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以下有关方面表现突出,且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我县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
1、助人为乐模范。①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②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③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模范。①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②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③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模范。①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②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③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敬业奉献模范。①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②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①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顾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②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③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拟推荐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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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姓名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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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每类推荐一名务必于7月6日前上报花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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