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委、市政府和宁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查处宁县焦村乡森王小学三年级学生上官某某受伤事件,受伤学生得到有效治疗,正在康复之中。当事教师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责任追究。
据调查,2013年3月7日下午英语课上,任课教师张某某在检查作业时,发现学生上官某某未完成作业。当老师要求该生站起时,她不肯站起来。老师在将其从座位上拉起时,由于该生的脚勾在凳子腿上,摔倒在砖地,致左额部着地受伤。3月8日,上官某某继续到校上课,其家长也到学校反映了孩子受伤情况。张某某发现该生左眼青紫,随即同校长为伤者在学校附近药店买药,并买来慰问品到该生家中解释说明情况,向家长道歉,交给家长200元钱,让家长带该生检查病情。3月11日上午,家长带该生到和盛医院检查。下午,学校校长、张某某与家长一起送伤者到庆阳市人民医院检查,医院诊断为:1、左额部硬膜外血肿;2、左额骨骨折;3、颅骨骨折;4、头皮血肿。当晚,医院实施了手术治疗。据主治医生介绍,手术很成功。目前,上官某某情绪稳定,精神状态正常,康复效果良好。
事件发生后,宁县焦村学区和森王小学及当事教师张某某筹集4万元,其中张某某筹集2万元,保证伤者治疗。宁县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分管领导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慰问家属,责成县公安、教育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查处。一是由县教体局、焦村学区专人驻守医院,协调提供最好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全力救治,配合家长做好伤者系统恢复性治疗;二是由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对案件的细节进行调查取证;三是立即在全县教育系统安排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教育教学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端正师德师风,关爱学生成长,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和教育工作者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呵护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成长。
3月15日上午,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甘肃省政府省长助理、庆阳市委书记夏红民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救治,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在兰州参加学习培训的庆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克军多次电话指示,部署伤者治疗康复和事件查处工作,安排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宁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具体落实批示和指示要求。当晚,庆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银和庆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正军带领市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宁县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六项具体措施,全力做好伤者的康复治疗和事件的查处。3月16日上午,栾克军专程从兰州赶回庆阳,主持召开教育、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安排上官某某受伤治疗和加强学校管理工作。会后,栾克军还前往医院看望慰问了上官某某和家人,并叮嘱医护人员优化方案,精心治疗,确保孩子全面康复。
3月16日,宁县县委、县政府决定:责令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教体局局长、教体局党委书记、焦村乡乡长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县教体局、焦村乡政府、焦村学区、森王小学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县教体局分管小学教育的党委副书记郭茂杰、焦村乡分管教育的副乡长郭泾宁诫勉三个月;免去郑忍红焦村学区主任职务,撤销王新虎森王小学校长职务。
3月17日下午,栾克军再次主持召开会议,进一步听取宁县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汇报,并就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受伤学生后期治疗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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