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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新当选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2018年01月30日 21:43:31 访问量:591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新当选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 李小龙 摄

  每日甘肃网兰州1月29日讯(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范海瑞)今天上午,甘肃大剧院内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场气氛庄严隆重。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新当选人员在这里进行宪法宣誓,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的代表见证了宣誓。

  宪法宣誓仪式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林铎主持。

  本次宪法宣誓仪式分两批人员进行,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长唐仁健分别领誓。

  12时许,林铎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国歌奏毕,领誓人林铎走到宣誓台前,将左手抚按在宪法上,右手举拳,高声诵读誓词。新当选的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玺玉、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张建昌及新当选的委员、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等并排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第二批宪法宣誓由省长唐仁健领誓,新当选的副省长黄强、宋亮、张世珍、李斌、李沛兴、何伟、余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昌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等进行了集体宣誓。

  新当选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程序,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宣誓。

  据了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明确要求从省本级到乡镇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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