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评优选模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中学,县直各学校(园):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现就评选推荐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的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一线在职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推荐的条件:
1 “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为: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本县区同类学校中,教育质量名列前茅。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教师学历达标率逐年上升,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能从严治校,具有良好的校风和严明的纪律,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学校管理和建设成绩显著。
(3)、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并在本县区乃至全市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师德标兵”、“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教育名师”的基本条件为: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教育思想端正,素质良好,方法得当。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师德高尚,品德言行堪为师生表率,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
(3)、教育理念新颖,专业功底扎实,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成绩显著。
(4)、教育名师、师德标兵原则上要从获得县级及以上先进称号的人员中产生,所推荐对象要师德表现突出感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推动学校发展、县区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方面起到骨干示范作用,在本县区、本学科领域乃至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知名度。。
3、“模范校长” 的基本条件为: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办学理念新,管理效果好,校风正,教风严,学风浓。
(2)、狠抓教研教改,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居全县前列。
(3)、学校安全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无不安全事故发生。
4、“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为: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尊师重教,团结同志,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在教育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3)、具有团队精神,能够很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评选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对照条件,不平衡照顾,不论资排辈,宁缺勿滥,要把群众公认的优模推荐上来。
2、评选要按程序自下而上地逐级推荐,层层筛选。
3、中学、县直学校(园)以校为单位,乡镇小学以学区为单位组织推荐评选,推荐人选要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初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初评推荐工作,
四、名额分配:
华池一中、华池职专、柔远初中、柔远小学、城关小学各推荐2名,其中1名为“模范班主任”,其他各乡校推荐1名。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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