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在校园内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切实发挥“学校是纯洁祖国语言文字的坚强阵地”的作用,净化校园语言文字环境,使全体师生能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升学校办学品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柴建平
副组长:王忠社 高 发
成 员:李博 韩恒福 余国栋 蒋仕奇 高明彦 张凤斌
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蒋仕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发
副组长:余国栋 蒋仕奇
成员:各班主任及全体语文教师
三、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达标评估规划,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3、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奖惩办法,并负责考核、评估;
4、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监督、检查、评估相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5、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语言文字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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