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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劳动安全知识

2010年10月25日 09:45:28 来源: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2435

学生劳动安全知识

 

 

学生在校劳动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中,对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各种劳动和实践活动作如下要求:

    1、学生在做教室、实验室、电教室、寝室时,不得站于走廊栏杆上、攀爬于栏杆上或栏杆外打扫清洁,不得站在窗台外打扫清洁。

    2、学生在打扫教室、实验室、电教室、寝室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做实验室清洁时,首先收检好实验仪器、药品等器物。

    3、学生在做教室、公地清洁时不得用劳动工具互相追逐打闹,在做有车辆通过的公共地段的清洁时,应注意交通安全。学生不得站立在堡坎边缘打扫清洁。

    4、学生在打扫清洁后,不得私自将垃圾、杂物堆积燃烧。

    5、学生参加校内外义务劳动时,必须听从组织老师的安排,不能违反组织老师所作出的规定。特别是不得在江边、塘边、崖边等缺乏安全保障的地方参加劳动。

6、学生参加劳动时,对自己不能安全做到的工作及时向老师或学校报告,学校安排工作人员完成。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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