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报/掌中庆阳记者焦敏龙
近年来,市教育局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问题仍比较突出。近日,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市教育局局长李晓岩就《意见》出台的背景、目的、主要目标、重点内容、保障举措等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意见》的出台主要有两个背景,一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教育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二是我市基础教育领域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这一总目标,落实这一总要求,从教育部门来说,就是要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制度设计是最大的资源,科学合理的制度是政策执行的保证,制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从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的必要前提。所以,强化教育管理者的制度意识和建立制度、运用制度能力,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只有规范办学行为,才能切实把提升质量和推进教育公平落到实处。
从今年3月下旬到4月下旬,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督查调研。通过督查调研,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关心厚爱,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工作整体上步入了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新阶段。
在看到我市教育事业不断变化并向前推进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正视一个基本事实:在既往和现实的中小学教育实践中,学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存在严重不足与缺陷。由于学校治理机制尚不健全、治理水平不高,教育发展还不能顺应规律、符合规律,特别是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规范问题,已成为制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的突出问题。比如,一些学校不执行国家课程计划,随意增减课程或课时;中小学生作业多、考试多、补课多,教师、学生正常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身体素质下降;教师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违背了教育规律,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正在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们必须下决心予以扭转。
问: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教育的主体是学生,客体是教师,家庭和社会是学生成长必不可少的环境。习近平总书记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种向往就包含着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要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重点问题抓起,遏制学校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使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目的是要逐步构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学校规范办学、有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制度基础,在全社会形成遵循教育规律、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教育发展环境。
问: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要着力解决哪些重点问题?
答:我市教育部门要着力解决十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一是严格规范招生入学;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三是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四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五是严格规范学生在校和作息时间;六是严格控制学生课后作业时量;七是严禁违规补课;八是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九是严格规范评价标准;十是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十一是严格规范教学用书;十二是严格规范教辅材料选用;十三是严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十四是严格规范涉外办学;十五是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与此同时,市教育局还把师德师风教育作为重点,在全市开展“核心价值观进校园”和向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层层签订“八项规定承诺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注重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师德失范责任追究和惩处制度,唤醒教师责任感,传播正能量,引导广大教师坚持育人和修身相结合,自觉把传道授业解惑作为使命担当。在全系统形成校长关心教师,教师热爱学生的良好风尚,把爱和责任作为师德之魂,让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成为全市广大教职工的永恒追求和重要任务,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问: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保障举措有哪些?
答:一是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县(区)教育局承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主要责任,学区、中心校和中小学承担直接责任,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健全覆盖所有学校和教学点的管理体系,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基本保障。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规范办学行为内容多、覆盖面广,但《意见》只列出了重点,还需整体部署,统筹协调,全面加强。三是坚持强化督察、严格问责,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行政执法,推进工作落实,严肃处理重大违规事件,严格责任追究。四是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既要集中时间、力量、精力尽快解决好中小学办学行为中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构建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问:未来,您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哪些期待?
答:当前,市委、市政府已把“教育兴则庆阳兴、教育强则庆阳强”作为一种政治追求和责任担当,这使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备受鼓舞,深感责任重大。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是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庄严承诺,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今年,市教育局在全市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意见》的出台是今年活动的主要举措之一,也是教育系统“两学一做”的具体体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针的指引下,教育部、省教育厅均明确提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新要求,出台该《意见》,既是对全市教育系统的要求,也需要全社会的理解、配合与监督。
教育关联你我,孩子决定未来。好的政策贵在落实,关键在全社会达成共识。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提升教育内涵品质,任重道远,使命艰巨。我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以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抓手,让学校教育不浮躁、更理性,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共同开创庆阳教育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