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列宁学校群体性事件预警防范处置制度
为了妥善处置我校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和稳定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特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矛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達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解决在内部, 努力维护发展稳定的大局 。
二、适用范围和事件级别
(一)本预案适用于校园各种矛盾纠纷引发,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游行、国堵、罢课、罢教等行为,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 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 形成过程中的串联、 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我校的各种矛后纠纷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 越级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 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非法集体罢教、罢课、罢工;
5.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6.其他由我校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 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三)根据参与人数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30人,为一般性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 ,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群体性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职责分工
1.列宁学校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处理全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校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处室、级组、班级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全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会同各处室、级组、班级组织指挥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等。
2.各处室、级组、班级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本处室、级组、班级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搜集、上报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校内的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师生员工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监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各处室、级组、班级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 完善监测网络, 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应急措施,对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各处室、级组、班级应在10分钟内向学校报告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经过、影响范围、事态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员联系方式、主要当事人的联系方式等,可以先电话报告、口头报告,随后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书面续报动态信息。发生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围堵党政机关、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特别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 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3.学校办公室电话: ****、****
(二)预警
1.学校值班人员接到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报告,应立即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或带班领导, 事态严重或情况特别紧急时, 可直接向县、镇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各处室、级组、班级应通过预测预警,对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判,提出一般处置、现场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报政教处;
3.我校对监测到的预警信息及时分折,并向县局、乡镇报告。严禁任何人私自发布信息,信息待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发布;
4.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处室、级组、班级及相关领导报据预警级别及时接照预集做出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五、现场处置
1. 一旦发生群性事件,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表人应在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不得超过30分钟),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助公安等部门开展警戒、控制现场、疏散救护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参与处置事件的单位要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2.在处置群性事件现场,学技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研判群性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应当场表明态度,无法当场表态的要报告上级部门,对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原因并公开承认失误,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并做好说服教育。
3.群体性事件事态平息后,相关人员要对于现场承诺群众解决的问题,尽快履行承诺,及时解决,不得违背诺言,故意拖延、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4.对于在群体事件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情节轻微的应及时采取科学方式批评教育,对于违法犯罪的要上报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本单位职工参与群体性事件的要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组长:柴建平
副组长:高发
成 员:李博 韩恒福 蒋仕奇 高明彦 张奋斌 余国栋 王省红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李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置学校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
2. 后勤保障。
学校对应对群体事件、突发事件提供必需的帮助和必要的保证,各处室、级组、师生要根据事态情况提供积极地帮助,听从统一调度。
3. 协调保障。
校内各处室、级组、班级与政教处做好联系协调,接到应急报告,要指定专人联络,保证各种应急预案的正常启动,保障事态后果最小化。
各处室、级组、班级要密切配合,根据相关预案做好应急演练,根据相关情况做好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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