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甘肃省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工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批复了包括西北师范大学在内的学分制学费正式收费标准,并要求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
批复称,甘肃农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城市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政法学院、天水师范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陇东学院,在新学年开学后,学费高限不得突破折算学年学费标准。
10 所高校的公共课学分学费标准统一为78元/学分,而各高校不同专业的专业课学分收费标准则不等,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相关专业最高,为221元/学分。各高 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标准的基础上自行下浮执行。每学年开学初按学生所学专业折算学年学费预收,学年结束时根据学生当年所选公共课学分和专业课学分学费据 实结算。
省发改委强调,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后,应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学费收入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贫困学生的学费资助和生活补助。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减”等全方位助学保障体系和“绿色通道”制度,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缴费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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