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经济的基础是教育,振兴教育的关键在教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和省教育厅“
一、组织领导
甘肃省“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进行,由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整个评选的组织和业务工作。
二、 评选范围和条件
参与评选的教师主要从本地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中选拔。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既要全面考查教师的综合素质,又要突出课堂教学的实际能力和教学效果。其基本条件如下:
1、年龄40岁(含40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并符合《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观念,掌握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大纲和教材,教学效果好。在省级优质课评比中获奖一次,或在地级优质课评比中获奖2次。
3、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修养和教研能力,承担市(州)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州)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
4、在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或甘肃省教科所、省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教案等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1次,或在市(州)级论文、教案评比中获奖2次。
凡推荐上报人员,原则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有特殊情况的,如教育教学效果特别突出,或边远山区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 名额分配及使用原则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的形式,分处评、复评和终评。
初评由基层学校、县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组织,先由基层学校推选最初人选,由县教育部门和教研室筛选后报地区评选。复评由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终评由省级专家评委会进行。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各地区专任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分配,企业办学单位归如所在地区进行。各地区分配使用名额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重点选拔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比例不少于95%。
2、 注意不同类别学校、不同学科及中小学教师之间的比例,基本上按各学科专任教师比例确定人员比例,适当照顾一般学校。在各地区范围内要基本保证各学科都有人选。
四、报送材料
各地应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并附以下几个材料:
(1)推荐报告及花名册;(2)《甘肃省中小学青年教学能手评审表》(一式十份);(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以及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证书、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注:以上材料、证件的原件由各市、州严格审查把关)。
五、经费
评选活动的经费由申报教师或学校负担。市、县审核推荐时每人收取50元,上报省上参评再交纳100元的评审费。
甘肃省“青年教学能手”的评选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市、县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及学校都要严把质量关,制定严格的评选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尤其要组建好评选班子,充分发挥学科专家、较研人员在评审中的作用,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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