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年,全省22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吃上了由政府提供的营养餐,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覆盖。今年,我省争取中央财政扩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争取国家将营养改善计划供餐范围扩大到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幼儿班、县城义务教育学生和非连片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让农村所有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都能享受到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资助。
营养改善计划标准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在校200天计算,每生补助6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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